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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但因种种原因,仍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其关注度远不及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比如,职校学生市场需求旺盛甚至供不应求,可“重学历轻技能”的风气,让不少年轻人宁愿选普通学历教育,而不是职业教育,似乎实现梦想的路径变得只有通过学历教育这一条。

  今年6月,《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实施了25年的职业教育法迎来大修。草案提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今年5月修订后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也明显增加了多条关于职业教育的利好政策。这些都释放出一个信号:职业教育迎来又一个春天。

  “增强适应性”将成为“十四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协同度还不够,职业学校往往“一头热”,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课程缺乏灵活性和前沿性,产教分离现象较为明显。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职业院校必须了解企业需求,否则培养出来的人才就是“无源之水”。职业院校应把科研能力建设作为增强适应性的重要工作,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着力补上当前职业教育短板。

  在笔者看来,职业院校应把专业布局优化作为增强适应性的先导举措。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社会需要的专业,调整不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增强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

  其次,职业院校应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增强适应性的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技并修、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面向行业和岗位技术技能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综合素质养成,做实做优现代学徒制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增强青年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增强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同时,职业院校应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为契机,强化师德师风,健全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人事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应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探索有效路径,加强机制建设,增强融合成效。在路径上,应以国家和各地方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建设为契机,积极主动发展与位于产业链、创新链高端的龙头企业的合作,将其先进技术、产品、工艺和管理引入学校办学,以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在机制上,职业院校应准确把握学校自身和企业方的合作需求,针对双方的“痛点”问题设定具体合作项目,以精准合作扩大对接面,建立互利共赢的动力机制和双元协同的实施机制。在成效上,院校应吸收企业深度参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增进资源共享,从深度和广度上持续提升校企合作能级,构建校企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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