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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入学协议 文章内容
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入学协议 编号:□□□□□□□□□ 甲方: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学生监护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简要填写): 与被监护人关系: 乙方被监护人(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被监护人(学生)性别: 乙方被监护人(学生)出生日期: 为了维护学生和甲乙双方等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入学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 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 部 级就读。 二、费用 学生在甲方接受教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含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等,方式和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其他未包含在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之内的项目,如假期学生留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假期活动、学生接送、课外使用部分功能室及单科提分报告之外的进一步强化补习。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或学生提供的,甲方可根据提供额外服务所需的成本,在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收费之外另行收取所需费用。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共同负起教育学生的责任。甲方教职员工要认真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以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乙方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切实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积极配合学校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和甲方办学特色进行课程设置,建立系统的教育管理体系,并认真组织教育教学。 2、甲方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秉承“立学北实对话世界”之校训,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国际视野的中国人”为目标,打造“乐真启智幸福成长”的校园环境。 3、甲方将定期举行家长座谈会或以电话、微信、家校通等方式与乙方联络,建立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制度,共同处理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通报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及各方面的表现。 4、甲方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学生在校园内的学习生活及由甲方组织的校外活动)。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完善和执行接送制度。节假日学生放假和返校的时间按甲方制定的办法进行。 5、甲方为学生提供各学科的教材,教辅资料等,其他学习用品由乙方自备。 6、学生在校集体住宿。甲方为学生配备基本的寝室用品(床、储物柜、书桌)和校服,其他生活用品和衣物由乙方自备。甲方聘请营养师负责配制每周营养餐计划,合理搭配膳食。 7、甲方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人格魅力培养。高考复习过程中为学生在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以上费用均已纳入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向乙方缴纳的费用中。若学生因病需到校外就医,交通费、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8、学生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校规校纪,如果学生在接受甲方校规校纪教育后仍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则甲方不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财产和人身)负责。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甲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甲方有权作出必要的处理,直至学生退学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退学手续。 9、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在甲方正常就读的、甲方有权作出必要的处理,包括要求学生休学或终止本协议,但应出具有关证明(如体检结果等),并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休学或退学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乙方的被监护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遵守学校规定、认真按照定制的辅导计划完成,学校保证可以提升学生成绩到预定目标分数值(详细请见附件三)。 11、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随时向甲方同步学生在家里的表现及学习情况。乙方对甲方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管理部门反映。乙方应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及行为感染学生,对学生进行亲情、伦理道德及做人的教育,并和甲方一起对学生进行各种良好的教育和培养,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 12、乙方必须保证具有作为学生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因乙方隐瞒事实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3、乙方不得隐瞒学生的既往病史。如发现乙方隐瞒学生的既往病史,甲方有权作出必要的处理,直至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退学手续。因乙方隐瞒学生的既往病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负责。 四、关于学生退学、休学及其费用的处理方法 1、学生因合理的原因,可以退学(含转学、休学,下同)。 2、学生休学,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甲方批准后出具休学证明,学生方可休学。 3、学生退学、休学,以及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8款、第9款、第13款,以及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终止本协议或要求学生休学的,乙方已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的处理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附件二中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未缴部分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2、乙方在超过本协议附件二中规定的缴纳期限十五日后仍未足额缴纳各项费用的(甲方同意的除外),视为学生自动退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办理完毕退学手续。 3、如果是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附件二中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向乙方退还有关费用,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退未退部分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六、不可抗力 本协议当事人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令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协议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自发出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延期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免除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终止、变更及解体 1、本协议附件二中规定的就读期限届满、或乙方要求退学、或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8款、第9款、第13款以及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的变更及解除。在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方可解除本协议。变更及解除协议须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或乙方书面授权(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的代理人签字(盖印)后方能生效。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以本协议第六条执行。 4、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时,视为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即使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的,也不影响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双方协商未果,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如选择仲裁,则仲裁机构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如选择诉讼,则管辖权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其他 1、本协议的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均为本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或有乙方书面授权(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人已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 甲方法人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或有乙方书面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学生入学协议书 (附件一)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全额缴纳第一学年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未按规定完善交费手续,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学位。 2、乙方完善交费手续以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乙方办理完毕入学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通知乙方。 3、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后,开学以前,乙方因放弃学位要求退费的,按以下规定处理。7月30日前退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作为学位占用补偿费;8月1日到8月15日期间退费,乙方向甲方支付6000元作为学位占用补偿费;8月16日到8月31日期间退费,乙方向甲方支付7000元作为学位占用补偿费;开学退费按照附件二处理。 4、乙方完善交费手续以后,开学以前,甲方要取消乙方入学资格,按以下规定处理:7月20日,赔偿乙方5000元违约金;7月21日到7月30日,赔偿乙方10000元违约金;8月1日到8月15日,赔偿乙方15000元违约金;8月16日到8月31日,赔偿乙方20000元违约金。 5、本人已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 乙方(学生监护人):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学生入学协议书 (附件二)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复习生学杂费人民币 元(其中代收费 元,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费用中包括甲方为学生提供的教学设备及服务、集体住宿设施及服务、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班级活动和校服。 2、在就读期间学生申请退学或学校劝退的,除资料费及代收费按实结算外。其它已收取额应按学期结算退费,即:就读时间未超过半学期的,本学期费额半额退还;就读时间超过半学期的,本学期费额不予退还。 3、学生入学后,无论何时申请休学,休学期间,甲方不退任何费用,学生复学后可继续在甲方就读。如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学生退学的,退费办法按本协议附件第2条的规定办理。 4、甲方根据《学生入学协议书》第三条第8款、第9款、第13款及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终止协议的,退费办法按本协议第2条的规定办理。 5、本人已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 乙方(学生监护人):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学生入学协议书(高考复习班) (附件三) 编号:□□□□□□□□□ 学生姓名: 一、该附件是学校(甲方)与符合条件进入我校高中部复习班就读的乙方(学生家长)签订的补充协议。 二、2018年,贵州省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484分,文史类575 分;第二批本科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 379分,文史类 477分;学生 2018年高考 类,成绩 分; 三、奖励政策:学生入学后奖学金由学校提供,旨在奖励在甲方就读期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将现金的方式兑现。 1、2018年高考分数过一本线的学生入学,学校免收学费。 2、复习结束后,2019年高考考上清华、北大及其他985、211院校的学生,学校奖励学生5-50万元人民币。 四、提分保障: 1、本科线以下,最低提分50分;本科线以上一本线以下,最低提分30分;一本线以上,最低提分20分;根据学生总体分析报告,确定每个学生具体提分标准;未完成最低提分标准的,按缴费比例进行退费。 2、学生进校后,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学生整体分析报告;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学生单科分析报告,提升保障计划,并签订提分保障协议。 3、复习过程中,针对每个学生出具单科3次以上的阶段性学习分析报告,根据学生情况调整学习方式;整个学习过程中,单科配备两位以上的主讲老师,学生对单科老师不满意还可再次选择。 五、本人已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家长签字): 乙方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